关于举办“劳动创造幸福——颂党恩·谱新篇”全区职工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5 14:06:39 来源:越城区总工会
各镇街总工会、系统工会、直属工会:
为歌颂建党100周年百年荣光,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美丽的浓厚氛围,展示我区各行各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社会各阶层群众在建党百年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履职尽责、建功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劳动创造幸福——颂党恩·谱新篇”全区职工书画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和内容
参赛作品应聚焦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劳动创造幸福”这两条主线,结合越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气象,用书画艺术的形式讲述红色记忆,记录红色人物,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激励和动员全区广大职工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展现越城风景凝聚力量,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二、征稿时间和对象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止
2.参赛对象:围绕本次书画摄影比赛主题进行创作的全区书画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书写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积极健康的诗词作品、格言警句,符合活动主题的原创作品优先评奖。作品尺幅不大于1.20米×0.60米。草书、篆书须附释文。每位作者限送1幅作品。
2.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漫画作品均可参赛,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内容符合大赛主题。每位作者限送1幅作品。
3.摄影作品:分单幅、组照两类,彩色、黑白均可,对所用拍摄器材不做限制。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格式;组照作品限4-8幅;每人限投5幅/组;不接收自然山水风光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
书画类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请作者自行装裱。摄影类作品只接受电子数据投稿,组照及单幅作品均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及简要的文字说明。
四、奖项设置
(一)作品类奖项设置
1.一等奖6名(书法2名,绘画2名,摄影2名);
2.二等奖9名(书法3名,绘画3名,摄影3名);
3.三等奖15名(书法5名,绘画5名,摄影5名);
4.优秀奖20名(书法、绘画、摄影各若干名)。
具体名额视参赛作品数量质量而定。
(二)其他说明
本次比赛将邀请书画、摄影专家担任评委,评奖结束后,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选送市总工会参加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大赛,获奖选送作品原则上不退稿。
五、作品报送
(一)请各镇街总工会、系统工会、直属工会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各镇街总工会按书画、摄影类分别选送不少于5幅作品,系统工会、直属工会分别选送不少于3幅作品。并请做好汇总统计(详见附表)。
(二)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参赛作品统计表(附件2)、摄影类参赛作品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发送至组宣部电子邮箱yuecgh@163.com ;书画类参赛作品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寄(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5楼东侧505室,联系人:屠鑫杰,联系电话:88310050。
(三)作品如发生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
附件:1.“劳动创造幸福——颂党恩·谱新篇”全区职工书画摄影比赛参赛报名表
2.“劳动创造幸福——颂党恩·谱新篇”全区职工书画摄影比赛参赛作品统计表
绍兴市越城区总工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