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1-08-02 16:31:56 作者:越城区总工会 来源:越城区总工会
各镇街总工会、系统工会、区直属工会:
为更好地帮助困难职工子女解决入学难问题,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绍市总工发〔2021〕22号)文件精神,区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8月2日开始,到9月3日结束。
二、助学对象
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读书的子女。
三、救助标准
本次“金秋助学”按照困难职工家庭年实际收入与该职工家庭相应建档层级标准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助,补助上限金额根据《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用于助学救助的资金,每生每年不得超过十个月基本生活费总和”计算。
四、建档要求
建档户主填写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建档材料:
1.必交材料: 1.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2.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3.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4.家庭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或能够体现家庭收入的有关材料);5.承诺书(附件3);6.入户调查表(附件4);7.基层工会公示单和公示结果报告(附件5);8.困难职工家庭经济信息委托核对申请表(本省户籍的困难职工家庭须提供)(附件6);9.学费票据、高中及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10.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符合建档条件的农民工须提供);11、困难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2.选交材料:低保户家庭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及低保收入证明;有残疾人员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及残疾补助证明;家庭成员因病致困的,提供医院病历卡及前12个月的医药、护理费发票复印件;发生重大意外事故致困的,提供相关的损失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全面摸底。要对本区域、本系统困难职工家庭逐户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和家庭子女的升学情况,对困难职工在学子女人数、助学需求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要分门别类理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方面的需求,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助学帮扶举措,因户施策,提高助学帮扶的精准度。
(二)加强政策对接。要梳理政府部门教育资助的政策规定,对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政策进行专门解读,逐一宣传到困难职工家庭,让他们了解相关助学政策。要主动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等社会救助主体的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政府“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督促政策落实。
(三)放大社会效应。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动员大中型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金秋助学活动,倡导企业家、劳动模范、慈善家及热心的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奉献爱心。要集成公益捐赠、慈善项目、社会捐助等多种资源,精准对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需求。
(四)提升活动效果。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主体作用,落实困难职工家庭探访关爱的工作要求,加强与困难职工家庭受助子女定时联系和关心回访等。逐渐转变传统单一、物质形式的助学模式,通过开展励志类夏令营活动、组织红色教育、提供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让受助学生接受更多的人文教育和关心关怀,帮助其完成学业和实现就业。
各镇街总工会、系统工会、区直属工会请于8月16日前将助学的困难职工档案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月娣 联系方式:85512173。
附件:1.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2.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3.承诺书
4.困难职工家庭入户调查表
5.公示和关于困难职工公示结果的报告
6.浙江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授权申请表
绍兴市越城区总工会
2021年8月 2 日